人工智慧的一個比較流行的定義,也是該領域較早的定義,是由約翰·麥卡錫(John McCarthy)在1956年的達特矛斯會議(Dartmouth Conference)上提出的:人工智慧就是要讓機器的行為看起來就像是人所表現出的智慧行為一樣。但是這個定義似乎忽略了強人工智慧的可能性。另一個定義指人工智慧是人造機器所表現出來的智慧性。總體來講,目前對人工智慧的定義大多可劃分為四類,即機器“像人一樣思考”、“像人一樣行動”、“理性地思考”和“理性地行動”。這裡“行動”應廣義地理解為採取行動,或制定行動的決策,而不是肢體動作。
強人工智慧
強人工智慧觀點認為有可能製造出真正能推理(Reasoning)和解決問題(Problem_solving)的智慧機器,並且,這樣的機器能將被認為是有知覺的,有自我意識的。強人工智慧可以有兩類:
類人的人工智慧,即機器的思考和推理就像人的思維一樣。
非類人的人工智慧,即機器產生了和人完全不一樣的知覺和意識,使用和人完全不一樣的推理方式。
弱人工智慧
弱人工智慧觀點認為不可能製造出能真正地推理(Reasoning)和解決問題(Problem_solving)的智慧機器,這些機器只不過看起來像是智慧的,但是並不真正擁有智慧,也不會有自主意識。
目前的主流科研集中在弱人工智慧上,並且一般認為這一研究領域已經取得可觀的成就。強人工智慧的研究則出於停滯不前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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