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協發學字〔2008〕29號
各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科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中國科協學術交流活動平臺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將《中國科協學術交流活動平臺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 件:《中國科協學術交流活動平臺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二○○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