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文衛字[2002]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黨委宣傳部、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科技廳(委、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財政廳(局)、司法廳(局)、科協; 國務院各部、委、局;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以下稱科學技術普及法)。這是我國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一部重要法律。科學技術普及法在總結我國建國以來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以法律形式對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組織管理,社會責任、實施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各主體的相互關係,保障措施與法律責任等一系列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認真學習、貫徹實施科學技術普及法,對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具有重要意義。 科學技術普及法於2002年6月29日起施行。為做好科學技術普及法學習、宣傳和實施的各項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強科學技術普及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大、政府和各職能部門及相關單位,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實施科學技術普及法作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列入議事日程。要組織科技界、經濟界、法律界和其他有關各界認真學習科學技術普及法,理解和掌握科學技術普及法的各項法律規定,充分認識實施科學技術普及法的意義。通過科學技術普及法的施行,規範科學技術普及活動,落實保障措施,提高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二、大力加強科學技術普及法的宣傳工作。各部門、各地區應當把宣傳科學技術普及法當作一項重要任務,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路、培訓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科學技術普及法,特別是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各類學校、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機構等單位,要加強有針對性的宣傳。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科學技術部、中國科協及有關部門將根據需要,組織編寫有關的宣傳學習材料。各地普法部門要將科學技術普及法列入“四五”普法的宣傳計劃,精心組織安排,形成一個階段性的面向社會的宣傳活動。各部門、各地區也可以結合各自實際,組織編寫學習宣傳材料,共同推動科學技術普及法的宣傳工作。 三、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將研究制定科學技術普及法的實施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科學技術普及法,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促進科學技術普及的地方性條例。已經制定科學技術普及條例的地區,應根據科學技術普及法的規定進行修改。 四、貫徹實施科學技術普及法是一項長期任務,各部門、各地區要充分認識其艱巨性、長期性,切實做好法律實施和執法監督工作。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實施科學技術普及法的情況有重點地進行執法檢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也應將科學技術普及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列入工作日程,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 五、依法促進科學技術普及,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是全社會的共同使命,各部門、各地方應加強協調配合,充分調動和發揮各自優勢,因地制宜,採取切實措施,保證科學技術普及法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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